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玄幻:我乃血龙丹帝 > 第82章 百里传书:鹰鸽
    “这灵宠,是,是,”叶帆目光一闪,道:“一定是:森林中,一个夜晚一头喝醉的雄鹰,遇到了一头漂亮的母鸽子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,喝醉的雄鹰,强行对母鸽子,做了那种事情。”叶帆愤怒道。

    我都不要意思,强行对冰儿做那种事情。

    “噗。”冰儿已经笑了。

    “哈哈。”鹦鹉也笑了。

    却是,眼前有一种独特的妖兽:【铁爪鹰鸽】!鹰鸽?到底是鹰,还是鸽子?却是,这灵兽大体上,是鸽子的身体,比一般的白鸽,大一倍左右。一身都是白色羽毛,但是:它有血红色的眼睛。翅膀,明显比鸽子大很多,是飞鹰的翅膀。

    最后,鸽子拥有【铁爪】!仿佛鹰爪一样的铁爪!

    顿时,那掌柜,对聚集而来的客人,道:“大家可知道,我们飞鸽传书,那信鸽失踪,最大的威胁是什么?”

    信鸽?

    “信鸽,能记忆地点,是很好的通信灵宠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,鸽子的缺点,就是,战力太弱,很容易被沿途的飞行妖兽,给猎杀了!”

    “失踪的信鸽中······有一半,都是半路被其他的飞禽,给猎杀了!”

    的确如此。

    信鸽,是古代最重要的通信方式之一。千里依旧可以:飞鸽传书!但是,信鸽,也有丢失的可能。其中,有一小部分,是信鸽迷路了,没有飞到预定的位置。或者,信鸽突然变野了,被其他鸽子带走了。

    但是,大部分信鸽,还是因为各种原因,被沿途飞鹰猎杀了!

    或者是人。

    或者是某种捕捉飞鸟的陷阱,等等。

    鸽子么,面对鹰,没有反抗能力。鹰,十分凶猛,加上短距离的飞行速度,可比鸽子快!鸽子遇到了鹰,很难逃跑!信鸽意外失踪之中,有一半,都是被各种飞鹰给猎杀了。那样,信,就寄不到了。

    “而我这白羽鹰鸽,”掌柜骄傲道:“融合了鹰的战力,这样说吧,一般的飞鹰秃鹫,都不容易猎杀。甚至,能反杀。”

    能战飞鹰?

    鹰鸽!半鹰半鸽,也就是说,眼前的灵宠,送信的成功率,可比信鸽强很多。

    “送信成功率,几乎是百分之百。一般的炼气期武士,哪怕用弓箭,都不容易猎杀。”

    战力和鹰一样,很强。

    “哪怕,你和爱人,远隔千里,这鹰鸽,依旧可以准确的送信。”掌柜笑眯眯道。

    “其次,”掌柜接着道:“看到赤色眼睛了么?这种鸽子,只要滴血认主,就能找到主人。”

    记忆主人的血煞。

    血目鹰鸽!

    “比方说,你们小两口吧。”掌柜笑眯眯,对叶帆和冰儿,道:“你们小两口,买两只鹰鸽,各自滴血认主,那鸽子,就能根据血煞波动,精准的寻找到你们的位置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,可以飞鸽传书!不,鹰鸽传书!”

    “在茫茫的大赛区域,原始森林,紫色邪气中,如果你们意外走散了······”

    很多客人,眼睛一亮!的确如此啊!比如,走散之后,在茫茫的原始森林,绿色海洋中,怎么寻找对方?大喊一番?自然不靠谱!

    “嘿嘿。”叶帆顿时笑了起来,而冰儿面色一红。

    还不是小夫妻呢。

    还差最后一步,冰儿总是反抗。

    这掌柜就是会说话。‘小夫妻’的称呼,让叶帆很开心,顿时道:“好,我们夫妻,买两只!”

    “好,我给您,一对鸽子!一只母鸽,一只公鸽,正好也是恩恩爱爱的一对。”掌柜的嘴,真甜啊。

    “哈哈。”叶帆一笑,却也不好意思还价了。

    而结伴参加大赛的,自然不只叶帆、冰儿。很多人,都是兄妹、小夫妻或者家族兄弟,参加大赛。也感觉这可以通信的【白羽鹰鸽】,实在不错。其实,除了通信,这鹰鸽一样可以侦查周围。比如,不敢接近巨兽的巢穴,就让白羽鹰鸽,从半空查看一番······

    花了两千灵石,买了两只:白羽血目鹰鸽。

    “其实,还是蛮贵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,掌柜的嘴太甜了,不要意思还价啊。”

    叶帆滴血认主,两个鸽子,顿时形成低阶灵宠之一。

    叶帆道:“我们,哪怕隔着百里,依旧可以相互通信了。”

    可以穿梭在白云中,相互飞来飞去的一对鸽子。不,半鸽子半飞鹰!

    冰儿却抱着少爷的手臂,摇头道:“冰儿,才不要跟少爷分开呢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们不会离开。”叶帆也笑眯眯道。

    没有人能分开我们。

    终于,灵宠一条街也结束了。最后,叶帆又买了一种喷火兽,却是一只喷火大嘴鸟,这种妖兽,战力一般,但是火系灵兽,喷涂出的红色烈焰,温度很高,适合炼丹!叶帆发明的【新三昧真火】,其中使用到了兽火!

    终于,一天的逛街也累了。买了很多东西,比如,又去隔壁的灵草一条街,叶帆,果断发现了十几种【古药草】!收获很大啊!哈哈,购物的开心时间,由此过去。太阳向西边落去,两人,需要找客栈了。

    毕竟,距离大赛开启的时候,还有大约二十几天。两人需要找一个客栈住下来。等到了大赛的时候,拿着学堂的推荐令,去报名。而此时,叶帆却带着冰儿,在金陵城,不停的乱转。

    “少爷,这个客栈不错啊。”

    “远处那个客栈,打折呢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,少爷,我们住这个客栈?”

    “这个客栈,环境真好,后面是一个小花园。”

    可叶帆,却摇摇头。

    最后,他选了一个比较偏僻的中等客栈。这是为什么?缺钱?不是啊!叶帆,却看了远处的城墙。这是金陵古城的西南角,城墙比较老旧,同时,在这一段城墙,巡逻的蓝甲士兵,也比较少哦。

    城墙?破旧?

    巡逻的士兵,很少?

    “就这个了。”叶帆抬头一看,就看到,这个中等客栈的招牌:“有间客栈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不错!”

    因为,客栈的名字,就叫做:有间客栈。

    “有意思。”

    进入客栈中,果然,虽然是城墙根下,位置比较偏僻。但是,因为大赛临近么,客栈中的住客,竟然也不少!话说,大赛来临,发财的不仅仅是卖灵器、符纸、阵法的。至少,这开客栈的也是大大赚了一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