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千寻不醉 > 分卷阅读13
    就是她的上班时间。

    酒吧的这份工作,基本是日夜颠倒的。

    除了千杯不醉,寻千寻还有一个特性:

    对睡眠不是很需要。

    正常成年人一天需要睡足七、八个小时,但她似乎只需要一两个小时,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却也无异常,完全不影响什么健康。

    朋友打趣说,她这种体质天生就是为了在酒吧工作的。

    她觉得似乎有点道理。

    就在昨晚——

    不对,应该说是今天早晨六点多到家之后,寻千寻洗了个澡,开了电脑收了几封工作上的邮件,还处理了一个小时,等睡下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了。

    而等她事先调好的闹钟响起,才九点半。

    就这一个半小时的睡眠,已足够她养足接下来一整天的精神了。

    一旁的手机像是算准了她的起床时间一样响起。

    “千寻,还记得昨晚的约饭么?”

    “废话,等着你们来电话啊,直接把地址发我。”

    跟同学刚挂了电话,短信就来了,上面写了中午的聚餐地点,寻千寻大概知道位置,算算时间跟目前的路况,差不多要出发了。

    由于迁就她的工作,平时别人约她吃饭一般都在白天。

    所以她也会尽量迁就别人。

    别人说好的时间地点通知她,她很少有意见。

    打开衣柜,取出一套休闲的外装换上,拿起车钥匙便出门了。

    她一出生就在这座城市生活。

    由于从小到处打散工,各处道路都很熟,捷径知道不少,同学短信上的那个地址,换做别人开车过去可能要一个半小时,她五十分钟左右就到了。

    当然,也是因为她车技好开得快。

    聚餐地点是一处私人果园,种了荔枝、龙眼、苹果、桃子等等水果,不那么现代化,胜在空气清新,寻千寻停好车,循着一栋洋房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千寻!快来,这有新鲜摘的草莓,酸酸甜甜,停不了口啊。”

    有一帮同学已经在洋房下面的院子里活动了,打牌的打牌,聊天的聊天,吃东西的吃东西,看来他们当中有人刚才去摘了草莓,正好让寻千寻赶上了。

    “都这么重量级了还吃,也是勇气可嘉。”

    她对招呼自己的同学打趣到。

    而同学对她的毒舌早见怪不怪:

    “昨晚在你酒吧看到了很多帅哥同事,回头给我介绍,多多益善哈!”

    他们这帮同学,高中一直在同一个班,共同经历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三年青春岁月,而毕业之后,机缘巧合也好,阴差阳错也好,所有人都选择了不继续读大学——

    而是出社会闯荡。

    这很需要勇气,也会遭到周围很多非议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,他们是靠着互相鼓励度过了一段段难捱的日子,毕业之后,没因为各有各路就生疏,反而是感情越来越好,真的就像一个大家庭一般。

    “我还是有点良知的,不陷害同事。”

    “少废话,快点过来跟我们同流合污!”

    他们一共二十几个人,在消遣了一段时间后,便入席吃饭了,吃饭的桌摆在了洋房的一楼大客厅里,是一张规模挺大的长桌,上面还有几个转盘。

    弄得有点中西日三国合璧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凑合一下吧,没办法,每次聚都一大帮人,大家又不想分开坐。”

    组织者抱歉了一句,但谁也没意见。

    今天他们吃的是私房菜,据说是果园老板娘亲自下厨的。

    “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?”

    有人问组织者。

    “果园是我一个朋友的,感觉偶尔来休休闲挺不错,空气好。”

    “还记得我们那时去郊外踏青,自带厨具野炊?”

    “当然记得,那时弄出来的都是黑暗料理,可大家吃得很香。”

    “走得累死了当然香,现在条件是越来越好,觉得好吃的东西却少了。”

    “拜托,别把气氛往感叹的方向烘托,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开心,聊点开心的事情嘛。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有四五道菜端上桌了。

    有鸡肉,食材取自果园自养走地鸡,加了花椒和红椒、洋葱、蒜叶等佐料来炒,特别的香,有鸭肉,用啤酒闷出来的,上面撒了一些粉末状颗粒。

    应该是老板娘自己的调味法宝。

    还有猪肉丸,外面粘了糯米粒,还点缀了一些枸杞,卖相比较好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叶子,辨认不出来啊。”

    其中一位同学指着一道青菜问到。

    “听说是果园老板从乡下老家带回来自己种菜园的,开玩笑起了个名字叫猪不吃。”

    “猪不吃?”

    “意思就是猪都不会吃的,但炒来给人吃,人吃得挺津津有味。”

    大家被逗乐了,寻千寻跟着大家一起夹了一筷子“猪不吃”。b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