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印,人丁走失,果不其然,找到了幽灵宫腐骨水的浸痕。
“不是白飞飞做的吗?”阿依花娘腻声问道,而自己心中却明白了是那里出了纰漏。
“她做的出来,却不是这样的性格。”沈浪肯定地讲。“前辈对她并不甚了解,”而他自己当初毫不怀疑是白飞飞,也正是她的性格,还有那脚印,正好六寸。“幽灵宫武功阴冷,天山的轻功更是阴柔,何况她重病之下,体寒如冰。”说到这里,沈浪向钩吻望了一眼,见他没有留意听,又接着说了下去,”那脚印,留在了所想不到的地方。“
”黑暗冰冷的地方。“阿依花娘这样说道。
”所以说脚下沾着些香灰竟凝化在那里,只是心情激荡的缘故吧,前辈对朱府的路径太过熟悉了。“沈浪将朱家父女安排在了朱家的旧宅,这是很机密的事情,想来这女子去那,最先做的不是去抓人,擒住七七,是她预先不曾想到的。
连快活王都不晓得的冰墓,她怎么这么清楚?
”那里你竟然去得,我也所想不到。如何知道是我?“
”七七的房内桌上,杯是近满,而酒壶已是空了……”
钩吻恰时转身,笑道:“是不是壶把上还留有一抹奇香?”他望着阿依花娘执竹筒的那羊脂般嫩白的纤手。“这么说,也只有贪酒喜洁的姊姊了吧。”他没有沈浪那样的正经,“前辈前辈的”太别扭,直呼“姊姊”。
阿依花娘面容媚然。
沈浪正色道:“前辈是什么人,将七七放了!”
她摇摇手。“所谓故人。若真论起辈份,你和七七都要唤我一声姑姑,说我掳人太不敬了吧?李媚娘不在了,好好看看她的女儿罢了。”
此言一出,三人都是一愣,沈浪是因为她的武功修为才尊称她一声前辈,若从她曼妙的声线来讲,她也不过是七七的姊姊,甚至那声音不时的娇柔,比七七还显得小。
阿依花娘端详着对面的熊猫。这就是他的义子吗?他,他,只要一想到他,她会一如初见的心如鹿撞,这是她执着了二十多年的仪式,向岁月献祭她的爱情,无望的爱情。
熊猫则对眼前的女子,完全失去了耐心。“谁认你是姑姑?好言好语的说够了,不要怪我们两个大男人欺负你!”这就要挽着袖子往上冲。
沈浪按住他,指着大钟,默默的摇头。心中有些无奈。应该是打不过。
这时,小四驴蛋终于提着大大小小的酒罐,气喘吁吁的跨进门来,见到他们傻了眼。“大哥?”
钩吻近到身前。“姊姊是酒仙再世,钩吻能与高士畅饮,引为人生一大快事,我三人愿与姊姊斗酒作赌,可好?赌物嘛,就是这钟内之物。!”钩吻拿眼睛瞟了一下沈浪,所问何如,既然都打不过,不如联手一搏。若我三人赢了,那你我就再见分晓。
沈浪不置可否,钩吻无论是武功,心智还是这种性格,都比当年处处与自己作梗的王怜花高了不知多少,沈浪对他有对手的敬意,不过更多的是不喜欢,他不知道为什么的不喜欢。
“我之前已饮下十几坛,现与你们小辈拼酒,倒也公平,熊公子是快活王座下酒使,钩吻公子酒拼也实属不凡,就如此豪饮一场,我与你二人一一对饮,喝不过谁,这钟中的物事就奉给谁,我但求一败!”
阿依花娘对着沈浪,面露笑意:“沈君的智谋我是忌讳的,何况你神情索莫,强颜为欢,一饮即醉,如无异议,不妨做个令官,明察秋毫,看有哪个偷奸打滑,沈君的君子习气在此处是十分要得的”
钩吻和熊猫齐声称大妙。
沈浪自小亲眼目睹全家被杀,它是这个故事中最有资格愤世嫉俗,行为偏激的一个,可他偏偏是其中最潇洒,最乐观的一个,我觉得这是骨子里的东西,也是他的特别之处!~而飞飞刚好与他相反,固执,悲观这些都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,或许她爱上沈浪就是因为这个吧!~
阿依花娘掀飞了香案上的供品,只留下来三个高脚盘子,权当是他们的酒杯,又抽去了沈浪的佑霖剑,斩短了香案的桌脚,正够四人席地而坐。
她招呼小四,驴蛋将大大小小的酒皿摆满了一圈,她也分明是主人的样子,将身上的玄氅垫在膝下,向北而坐。
熊猫,钩吻一左一右,相陪两侧。
沈浪摊开手,显得无可奈何,将剑放下,向南背对门庭,在末席坐下。
钩吻自己也不觉好笑,他虽诩风流放浪,可在和尚庙里放肆,他也是头一遭,身后就是风调雨顺的四大护国天王,也和这殿一样陈旧,却更显
得模样狰狞,青面獠牙。他伸了伸舌头,窃笑不已。
阿依花娘也不管他三人的反应,将自己的盘子足足涮洗了十几遍,这才坐定,斟了第一杯酒。
钩吻没有想到,阿依花娘脱下外装,那脸也没有显露完全,脸上是一张银质面具,不由让人想起白静来,却是精细的多,雕饰着异国的花草,严严实实的盖住了上半张脸。那肤色近乎白雪,过于透明,甚至能瞧见里面青细的血管,而嘴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