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脸的绝活,足可笑傲影坛。
程旷和陆晋一前一后,在林中穿行。
傍晚的阳光红融融一片洒下来,照得程旷如雕塑般美丽。但是显然,程旷本人对于她的英俊漂亮,是一点也不在意的。
她皱着眉,不耐烦地挥开探到路中的枝叶,一路上“啪啪啪”地用手在自己裸露的皮肤上拍打:“天气一热,蚊子就成群结队,一叮就是个大红疙瘩,痒得人难受得直想掏心挖肺。按理说,世间所有的生命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,但我以为,蚊子这种生物是个例外。”
陆晋暗笑,看来无所不能的女土匪,怕蚊子。
正说着,两人便遇见一片低矮的柑橘林,陆晋看到枝头雪白的橙花,那酸甜醒神的花香令人为之一振。程旷注意到他减慢的步调,心中一动:“这是一丁新培育的矮柑橘,吸水量不到普通柑橘的三分之一,超级耐旱,成熟后的果实极甜。”
“为什么叫他一丁?”陆晋好奇道。
“丁在古汉语里,是人的意思。他名叫丁克,可是丁克家庭至少得有夫妻俩啊。他就光棍儿一个,不是一丁是什么?”程旷笑道。
“那你的绰号是什么?”陆晋好奇了。
“你叫我旷姐就行!”
“呃?这也叫绰号?”
“一直没男人,一直旷着,从旷妹,变成了旷姐,以后估计就是旷姨、旷阿婆了。”程旷自嘲完,忍不住露齿大笑,“都怪这名字!”
她的牙齿真白,衬着黝黑的皮肤,一粒粒珍珠似的,看得陆晋心惊。
只有程旷这样常年生活在大沙漠里,整天与牧民和护林工人打交道的女人,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调侃自己吧。对自己都刻薄毒舌的女人,对别人只会更心狠。
稍后陆晋就会知道,程旷的绰号其实叫作“程不怕”,不怕黑、不怕脏、不怕累、不怕苦、不怕险、不怕饿……还不怕羞!她连口头禅都是:“不怕,有我呢!”“不怕,我们先试试!”“不怕,打他一顿就老实了……”
两人一路行,一路聊,很快便回了小白楼。
所谓食堂,其实是和小白楼连在一起的一座小院,院里花木扶疏,绿荫如盖。
院子一角是个大的开放式厨房,整洁简单。厨房外是半个棚子搭的餐厅,桌椅只有几张,显然只对核心成员开放。掌厨的胖师傅是当地人,据说做得一手好吃的新疆大盘鸡、烤全羊和各色面食,可惜到了这里,缺材少料,手艺完全施展不开。
陆晋的接风宴,摆在一株很大的核桃树下。
两人到的时候,桌上摆着两个空碗和一份凉拌核桃花。
程旷热情地请陆晋坐下,便开始催胖师傅上菜。
这时距离吃晚饭还有点时间,没其他人,菜倒是上得快。
说是大餐,其实就是一盘炒土豆丝、一盘西红柿炒蛋、一盘葱爆羊肉,再就是一大盆拉条子。拉条子当主食,菜是用来拌在面里吃的。
“喝酒吗?”程旷问。
“能喝一点!”陆晋说。
“那太好了!我们这儿只有保安队长胜叔酿了坛沙枣酒,他看得比自己的精血还宝贵,一滴也不肯外露。”程旷有点猥琐地笑笑,然后将手拢到嘴边,冲厨房的方向吹了一声极其轻佻、响亮的口哨。
大抵沙漠生活太过枯燥单调,只有说说比沙漠还黄色还暴力的段子,才能压倒这无边无际的寂寞吧,陆晋想。
几秒钟后,胖师傅便拎着一个土陶罐过来,放到桌上:“省着点,别一次把你胜叔给榨干嘞。我怕会被他打成猪头哟。”
“不怕,我保护你!”说完,程旷便一指戳破罐子上的密封纸,一股浓郁带着甜味的酒香便冲罐而出。
陆晋淡笑着看程旷手势娴熟地倒酒,轻声问:“我们不等岳教授吗?”
程旷倒酒的动作微微一滞,嘴上却分毫也不停顿:“他老人家今早去镇上了,过几天才回来。他特地嘱咐我,要照顾好贵客!”
陆晋也不追问,只端起酒碗浅浅抿了一口。酒很烈,一线入喉,炸开一团炙热的火焰。待那团火在胸腔间狠狠烧过一回后,嘴里才能回味出一点清冽酸甜的枣香味。
“好喝吧?”程旷笑眯眯地问,没有戴眼罩的那只大眼睛弯成月牙。
“好烈!”陆晋说道。
“烈就对了!酒要烈,才能痛饮。”程旷豪爽地一拍桌子,举起手里的陶碗喝了好大一口,被辣得“嘶”地狂吸了一口气。
陆晋看见她右眼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