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春日喜鹊 > 分卷阅读32
    ,那一双眼睛低敛着,偶尔抬起来看一眼人,是惶恐害怕的。

    沈明懿好像找到了乐子。

    但他明确地知道一点——因为江鹊说一不二,因为江鹊就算被他欺负的也会对生活保留着希望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单纯地相信,世界上还有好人。

    她也是真的单纯地相信,生活还有希望。

    有一回沈明懿折磨着让江鹊学做饭,她做一盘他挑刺倒一盘,折磨到深夜,沈明懿气笑了,问她,“你还真挺乐意?”——就看不出来,是他故意的?

    江鹊低着头,慢吞吞地说,“能学学也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好?”

    “还、还清了钱……我能去餐馆里打工,或者……或者回老家开个饭店。”

    她那样单纯的、怀有希望的眼神,让沈明懿短暂地想起了以前的自己。

    可惜沈明懿不是江鹊,他早就没了希望。

    沈明懿的生活就是一滩烂泥,他把江鹊也拉入泥中,却不料江鹊不是泥,是光。

    让他漆黑的生活里,多了那么一点点,算是明亮的光。

    宋泽贤手机没电了,屏幕黑了,宋泽贤骂了句脏话,拨弄了一会,让人送来了充电线,再给沈明懿打过去,沈明懿说乏了,晚点再说,末了,沈明懿还说了一句——

    “谁碰她,手剁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认真的?”宋泽贤开了个玩笑。

    “我不像?”沈明懿冷笑一声,眼睛盯着宋泽贤,像一只疯狼,“你也别给我打她主意。”

    是沈明懿眼神太狠,还是这一点都不像玩笑?宋泽贤打了个哆嗦,然后打哈哈带过去,说让沈明懿早点睡。

    沈明懿冷哼一声挂了视频,才挂了电话,沈明懿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根链子。

    细细的银链子,缀着几颗钻石,泛着冰冷的光。

    像项|圈,要是贴合在江鹊纤细的脖子上多好看。

    他是恨不得把江鹊拴在身边,可惜也没人知道,他在沈家的地位,也并没有那外人看的那么光鲜。

    沈老爷子那么注重沈家的名头,是连老宅的布置都仔仔细细请了人来看风|水说旺财的,能看得上自己这出身?

    想拴住江鹊,怕是现在也没资格。

    他不是江鹊,但他想把江鹊留在身旁,让她做他烂泥里唯一的光。

    沈明懿冷笑一声。

    宋泽贤倒是愣了好一会,似乎在回味着沈明懿那句话有几分认真。

    但这肯定是不能细想的,因为每回细细一想,都想到沈明懿不要命一样,回回不都是因为谁看了江鹊一眼,谁碰了江鹊一下?

    与其说是得了个趁手的玩具,反倒不如说是一种偏执疯狂的占有。

    宋泽贤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得不轻。

    江鹊就低着头坐在那,宋泽贤可是不再敢乱欺负江鹊,胡乱说了句沈明懿应该就在西雅图呆半个月,让她这些日子把巴黎皇宫的顶层打扫干净一些,省的沈明懿回来了不高兴。

    江鹊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屏风门突然被人推开。

    宋泽贤有点不耐烦,一抬头,没想到进来的人是陆景洲和沈清徽。

    宋泽贤怵了一下。

    陆景洲和沈清徽的圈子,跟沈明懿的小圈子是差了十万八千里,换句话说,后者跟前者根本没法比。

    后者都是些年轻气盛的富二代,拉出来能担事儿的没几个,前者可都是商界的神话。

    这两年,宋家与陆家算是有不少合作往来,加之宋父身体每况愈下,总想在自己退位前给宋泽贤安排好后路。

    宋家是够不到沈清徽的,也就只能勉勉强强仰仗一下陆家。

    宋泽贤忙起来打招呼,这也算是他头一回见沈明懿这个三叔,先前有听沈明懿说他三十五,但是看他矜然优雅,黑色长裤,浅米白色的竖纹休闲衬衫,袖子半挽至肘间,露出的手臂隐着青色的脉络,线条结实而利落,说二十六七也信。

    一双眼睛,平静,看不出喜怒,是有那么一刹那,给人一种他很好说话的错觉,但他绝非善类,那种骨子里的冷寂,仿佛是沈家人的遗传。

    更何况,这是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,可不是什么年轻人,那目光深邃,好像只看一眼,就能将人的心绪看穿。

    宋泽贤的笑有点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