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这种感觉很微妙。
她现在在另一个男生的家里,照顾生病的他,为他熬粥,锅里的粥还冒着热气,那个男生穿着家居服,头发软软的塌下来,客厅里一猫一狗在玩耍。
这种场景,居然有点无名的温暖。
虽然自己也没有怎么照顾他,虽然,那碗粥也不能喝。
但是并不能掩盖这副岁月静好的画面。
虽然那个男生,南一抬眼看了看仉余的背影,是一个她算不上认识的卖抄手的男人。
南一又抬眼看了看这个房子。
哦,这个卖抄手的男人还很有钱。
金钱唤醒了南一为数不多的良知。南一望了眼走了出去准备睡觉的仉余,连忙追了出去,拉住他:
“那个,你药吃了再睡吧。”
仉余停下了脚步。南一从桌子拿起水杯和药丸,递给仉余,仉余接过,一口吞下,把水杯还给南一,微微点头示意,便走开来了。
又留给南一一个背影,在南一没看到的地方,仉余整张脸拧成一团,悄悄吐了吐舌头,又狠狠的嘟了嘟嘴生闷气。
这药,真苦啊!
比那碗加了怪料的粥还难喝。
这女人,真的是来给自己投毒的!
南一吃完抄手,收拾完厨房就离开了。她走的时候仉余已经睡熟了,南一摸了摸他的头,还是有些烫。
不过她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义务和资格留下来照顾他,南一重新熬了一锅粥,她很仔细的尝了尝,味道很正常,热在锅里,把药放在客厅的桌子上,便牵着抄手走了。
走的时候,抄手和丸子玩的正开心。一个对着一个汪汪叫,另一个对着另一个喵喵喵。南一不太明白一猫一狗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友情,明明是两个不同的物种。
就像她和仉余一样。
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☆、冰激凌与人间烟火
南一走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,但是城市里好像没有夜晚,不管到几点,总是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,灯火通明。
南一不太想回家,正好看见十字路口的麦当劳甜品站,麦当劳的冰激凌出了新品,南一去买了一个。
第二个半价,南一只买了一个。
南一坐在街边花丛旁的石头上坐了下来。很好玩,石头的高矮和位置,好像是专门让人坐的。抄手好像有点儿困了,蔫蔫的趴着一旁。
南一吃着冰激凌,坐在街边,看着这世界。
十字路口及时在晚上十点,依旧是十分繁忙。马路对面是个商厦,高高大大,灯火通明。南一坐在街边,看着走过的人,都行色匆匆,没有人看她。
城市的天空是没有星星的,至少,南一所在的城市没有。
她来这个城市已经两年了。本科毕业后,她没有选择去读研,而是孤身北上,在偌大的北京闯荡。
一直到现在。
她觉得她混得挺不错的。一个独居女生,租的起大房子,养的起抄手,吃喝不愁,生活无忧,想哪儿旅游,攒点钱,咬咬牙也就去了。
她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,还算不错。
可是偶尔,也会孤独。
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,她莫名其妙的觉得有些寂寞。
这个城市太大,而她太渺小。
这样的莫名其妙的时候很多,尤其是夜晚。
白天被繁忙的工作占据,没有时间去悲秋伤月,只有晚上一个人的时候,才会被孤独侵蚀。
所以南一很少让自己闲下来。
今晚是个例外。
南一坐在街边胡思乱想,她不自觉又想起了仉余。
想起他在自己面前,毫无防备的睡去,想起他的睡颜。
好看的少年。
仉余。
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少年,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住着大房子,养着一只猫,闲的没事儿去卖抄手。
他应该还在象牙塔里面吧。
应该还在读书,像是个大学生。
生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压力,未来也一片坦荡。
南一突然想,不知道他,会不会在什么时候,觉得孤独。
随即南一又很快否定了自己。
应该不会吧,他这么一个冷的人,怎么会觉得孤独。
或许只是一个偶遇的陌生人,一个抄手做的不错的陌生人。
吃完冰激凌,南一便很快回家了。第二天还有工作,她不是高中生,也不是大学生,她是一个苦逼的社畜,要为生计担忧,要为明天的早饭奋斗。
她24岁,和所有普通的人一样,在这个社会上忙忙碌碌。
仉余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粥,他有点不知所措。
这锅粥,能不能喝,还是个问题。
犹豫片刻,情感战胜了理智,他还是给自己呈了一小碗。
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