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永远是第一位的。这一次,因为杜鹏飞出面,不得已,她只能咽下这口气,对杜明华和杜蓓琪搬出家里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公寓早已装修好,可以拎包入住。搬进新居的第二天,杜明华就喊了十来个朋友到家里狂欢,把杜蓓琪也叫去了,大家一起喝酒、聊天、搞烧烤,享受着从没有过的自由时光。
开学后,杜蓓琪每天开车去上学,没了沈青枝的严加看管,也没有爸爸的冷漠眼神,又有哥哥在一旁关照,日子过得逍遥自在,连谢莉莎都羡慕起她的幸福生活,扬言要搬来和她“同居”。
九月的海山,骄阳似火,气温达到了三十五度以上。
周末,学校的图书馆闭馆了,有空调的教室也关闭了,留了几间破房间给大家复习功课。杜蓓琪因为报了GRE考试,就在十月底,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,周末也来了学校看书。
走进只有几把吊扇的课室,杜蓓琪顿感热浪扑面,人都要蒸成包子了,她找了个风力比较大的位置坐下。
不一会儿,手心里全是汗,她拿出手帕擦了擦手,又在额头抹了一圈,这才发现吊扇吹过来的风是热的。
朝四周瞄了一眼,看见斜前方坐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生,穿着白色短袖体恤,整齐的短发,眉骨高耸、鼻翼挺翘,侧颜线条深刻流畅,整个人显得阳光俊俏。
杜蓓琪对他的长相不敢兴趣,吸引她的是男生桌上的《要你命xxxx》。这本书她听说过,是一本GRE词汇书,如果要去北美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,必考GRE,这本书在最火爆时他们系里几乎人手一本。
她想去北美顶级学府读书已经很久了,没想到这人和她有一样的想法,她坐在后排默默观察那个男生。
一小时过去了,男生一动不动,认真地看书;
两小时过去了,他喝了一口水,继续看书;
五小时过去了,他还在那里,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。
已经中午一点了,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人,除了偶尔翻书的“哗哗”声,周围寂静得像是没有人一般。
杜蓓琪合上书页,暗叹碰到对手了。以为自己是个看书达人,没想到那男的更厉害,竟然可以坐这么久。
本来想去食堂吃饭,考虑了一下,决定留下来,她想看在这么热的环境中,那人到底能坚持多久。
再次翻开书,她吸了一口气,目光从那人身上收回,落在了书页上。
最后,男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,杜蓓琪看了一下手机,足足七个小时,那人除了喝水,几乎没动一下,不停地看书做笔记。
因为天气的原因,男生的手臂出了不少汗,和书页粘在了一起,在纸张上印了一层薄薄的水渍,剥了好一阵才把纸从胳膊上弄下来。
真是遇到高手了。杜蓓琪饿得不行,不想和他耗了,火速收拾好书本,装进自己的双肩包中,准备去吃饭。
走到通道时,那个男生正好路过,“咚”的一声,两人撞在了一起。杜蓓琪因为低血糖的原因,头昏昏沉沉的,被他一撞,身形不稳,直接蹲在了地上。
他紧张地看着她,想上去扶又怕引起误会,最后站在原处没动,问了一句:“你没事吧?”声音短促清晰,像细雨打在竹叶上般清脆动人。
“没事,我没事。”杜蓓琪一手扶着课桌,一手撑在腿上,慢慢站了起来。从包里拿出一块巧克力,撕开包装放进嘴里,她咀嚼了几下,含糊不清地说:“应该是低血糖,不好意思,吓到你了。”
他一直站在旁边,没说话,看着她,似乎在等她恢复。吃下巧克力两分钟后,杜蓓琪的脸色没那么苍白了,问他:“我刚刚坐你后面,看见你在复习GRE,你想去北美留学吗?”
听到留学两个字,男生来了兴致,低头把杜蓓琪打量了一番,说:“对啊,你也想去?”
杜蓓琪抬头望向他。男生的皮肤很白,生着一张好看的心形脸,眼睛干净清透,像一汪明澈的泉水。
“我有这个打算。”刚起了话题,杜蓓琪的肚子忽然很煞风景的“咕”了一声,尴尬地捂住腹部,她建议道:“你没吃饭吧,不如我们去找点吃的,边走边聊?”
男生点头,同意了杜蓓琪的提议,向她介绍说:“我叫何志轩。”
听到他的介绍,杜蓓琪怔了两秒,对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。回想了一下,似乎是学校乐团的人,对了,她想起来了,他是乐团的小提琴手。
“我叫杜蓓琪。”她回过神来,也简单介绍自己,和他讨论着去哪里吃东西。
学校的餐厅早关门了,两人决定去学校外的食街去吃饭。何志轩说他是学室内设计的,读大四了,而杜蓓琪说自己正读大三,金融系的学生。
走进一家店铺,两人已经汗流浃背了,店里没有空调,吊扇“吱嘎吱嘎”地转着,送来了些许微风。杜蓓琪抬头看了看那把破旧的小吊扇,还是觉得热,拿出一本笔记本扇风。
两人点好餐,何志轩随意选了一张方桌,坐到了板凳上,问她:“你想去北美哪所学校?”
杜蓓琪走到他旁边的位子坐下,一边扇风一边回答:“我没仔细想过,只知道大概方向是去美国,你呢?”
何志轩很肯定地说:“我想去哥大。”
杜蓓琪听过哥大的名号,眼眸一闪,好奇地问:“为什么想去那里呢?”
他解释道:“哥伦比亚大学是一所位于美国纽约的顶级学府,常春藤名校之一,历史悠久,